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的要求,我单位将在2017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2016年度产污排污状况。

 

企业

名称

地址 主要产品及产量 主要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产生环节或地点 排放浓度及达标情况 年排放总量 排放口位置及去向 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重庆市石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歇镇双会村 PC32.5 PO42.5 粉尘 各产尘点工艺废气 15.3mg/m³ 达标 42.954(吨) 各工艺排气口,高于本体建筑3米,排空 未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未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氮氧化物 熟料煅烧产生的废气 201mg/m³ 达标 615.17(吨) 窑尾预热器110米排气筒,排空

窑尾、大气

二氧化硫 5.8mg/m³ 达标 127.59(吨)
废水 食堂、办公楼 / 0 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 不外排

 

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1810236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