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的要求,我单位将在2018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2017年度产污排污状况。

单位名称 重庆潍柴发动机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前进街1幢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6202846258U 法人代表 徐宏
主要产品及规模 柴油机2万台 行业类别 3412内燃机及配件制造
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名称 年使用量(t 用途
油漆 21.6 柴油机喷涂
稀释剂 12.96 柴油机喷涂
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 污染物名称 产生环节或地点 排放浓度 年排放总量(t 超标及超总量情况 排放方式及去向
老区废气 氮氧化物 燃气锅炉 102mg/m³ 0.559 达标排放,未超总量 15米烟囱排放
烟尘 20.4mg/m³ 0.112 达标排放,未超总量
二氧化硫 6.3mg/m³ 0.034 达标排放,未超总量
喷涂 0.092mg/m³ 0.00016 达标排放,未超总量 15米烟囱排放
甲苯 0.087mg/m³ 0.00015 达标排放,未超总量
二甲苯 0.815mg/m³ 0.00014 达标排放,未超总量
园区废气 非甲烷总烃 喷涂 3.02mg/m³ 0.315 达标排放,未超总量 15米烟囱排放
二甲苯 18.33mg/m³ 1.848 达标排放,未超总量
氮氧化物 试车 80.33mg/m³ 0.142 达标排放,未超总量 15米烟囱排放
颗粒物 21.5mg/m³ 0.038 达标排放,未超总量
非甲烷总烃 38.37mg/m³ 0.068 达标排放,未超总量
一氧化碳 716mg/m³ 3.867 达标排放,未超总量
老区废水 化学需氧量 生产车间及办公楼 35mg/L 2.94 达标排放 达到一级标准后排入长江
悬浮物 5 mg/L 0.42 达标排放
石油类 0.28 mg/L 0.024 达标排放
氨氮 0.985 mg/L 0.083 达标排放
园区废水 化学需氧量 生产车间及办公楼 52mg/L 0.319 达标排放 达到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
氨氮 1.13mg/L 0.07 达标排放
悬浮物 9 mg/L 0.055 达标排放
石油类 0.16mg/L 0.001 达标排放
危险废物名称 类别代码 产生量 处置量 处置方式
含油污泥 900-210-08 40.63 40.63 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漆渣 900-252-12 12.98 12.98 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矿物油 900-249-08 32.13 32.13 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包装沾染物 900-041-49 24.57 24.57 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油泥 900-200-08 4.97 4.97 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危险废物仓库两个厂区共用,为独立库房,地面进行了防腐防渗漏处理,设有围堰,收集井等防流失措施,设有灭火器和消防沙,设有警示标识。
污水处理站设有一座容积为20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

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23-4785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