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的要求,我单位将在2017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2016年度产污排污状况。

 

企业

名称

地址 主要产品及产量 主要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产生环节或地点 排放浓度及达标情况 年排放总量(吨) 排放口位置及去向 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重庆小南海水泥厂 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白沙沱 年产240万吨水泥 颗粒物 破碎环节、窑头、窑尾 15毫克/立方米,达标排放 210 大气
氮氧化物 窑尾 250毫克/立方米

达标排放

870 大气
二氧化硫 窑尾 150毫克/立方米

达标排放

380 大气
化学需氧量 生活污水处理池 日均排放50毫克/升,达标排放 0.58 长江
悬浮物 生活污水处理池 日均排放45毫克/升,达标排放 0.24 长江
总磷 生活污水处理池 日均排放0.25毫克/升,达标排放 0.01 长江

 

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13668030220